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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研成都自贸试验区,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说了些啥?

四川商务 2022-08-04


  12月26日,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刘作明率队深入成都自贸试验区,就《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》立法进行实地调研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达贵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委员张力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智刚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常委会机关党委书记朱识平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俊等领导参加调研,省商务厅、省自贸办、成都市自贸办和成都天府新区、青白江区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。

  刘作明副主任一行实地考察了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、成都铁路口岸、铁路港保税物流中心、平行进口车展示交易中心、摩尔多瓦国家馆、以色列国家馆和成都国际铁路港展示中心,详细了解中国(四川)自贸试验区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的建设进展。随后前往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召开座谈会,省商务厅厅长、省自贸办常务副主任刘欣主持会议,四川省自贸办专职副主任陈友清,成都市商务委副主任、成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金泉,成都天府新区党工委委员、管委会副主任孟浩,成都青白江区副区长何丽,部分自贸试验区入驻企业代表分别作了发言。


  陈友清副主任从立法滞后性、政策的突破性、试验的差异性、承担试验任务和发展的引领性五个方面对《条例》提出了建议。



  张金泉副主任从进一步提高四川自贸试验区站位、进一步以《总体方案》为纲、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三个方面,建议《条例》更加突出四川自贸试验区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、更加突出自贸试验区四川特色、更加有效调动全社会共建共享四川自贸试验区,拓展差异化试验空间,为自贸试验区营造并强化各级管理机构、社会自治组织、各类市场主体齐心协力共耕自贸试验区这块试验田的局面。


  成都天府新区、青白江区分别汇报了自贸试验区建设情况,从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建设、下放承接管理权限、设立法定机构等方面提出建议。企业代表从企业对外投资合作、进出口贸易便利化、政务服务等方面汇报了切身感受,提出意见建议。


  在听取各级各方意见和建议后,刘作明副主任指出,《中国(四川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》必须深入贯彻中央精神,严格落实《总体方案》要求,立足国家对四川自贸试验区“四区一高地”定位,吸收借鉴其他自贸试验区经验,突出四川特色,回答好立法目的是什么、四川地方特色是什么、怎么样建设四川自贸试验区等问题,进一步提高法律条文严肃性、严谨性、规范性,将《条例》制定成一部落实中央部署,体现地方特色,并能指导实践的优秀地方法规,为四川自贸试验区建成为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提供法制保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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